《歌劇院的幽靈》主要講述了1880年巴黎歌劇院發生得一件事。在你相信有鬼嗎?當然不會。但一個舞蹈演員發現了他——沒有眼睛,死人般的頭顱,黃色的面孔,沒有鼻子……主人公埃里克天生畸形,遭到父母和社會唾棄,被好心的吉太太藏匿在劇院的地下室里,從此劇院不得安寧:錢財失竊,員工突亡,女歌手失聲……劇院幽靈的傳聞不脛而走。埃利克暗戀新星克里斯蒂娜,憑著自己超人的音樂天賦,幫助她一夜走紅,無奈她早就心有所屬。於是,幽靈在舞台上當眾劫走了她……令人扼腕的人鬼愛情,駭人聽聞的罪惡勾當,終將大白天下。
讀完歌劇魅影后我認為,埃里克是上帝的傑作,也是上帝的挫作。他擁有美好的嗓子,可以發出天籟之音;他擁有聰明的頭腦,利用鏡子,繩子和秘密門做了許多事。甚至在湖上搭房子。但他有一張醜陋的臉,人見人恨。他把自己囚禁了,甚至他愛的人。埃里克明白了一點:愛是需要給人自由,而不是囚禁。他得到了克里斯汀的吻後,放走了一個美麗的靈魂卻只擁有一個畸形的身軀里,過著見不得陽光,陰暗的地下生活。波斯人,和拉烏爾,讓他們去過上幸福的生活。埃里克自殺了。()死亡也許是他最好的結局。這位音樂天使最好的歸宿就是擁入上帝的懷抱。光的世界它無處容身,那麼,在上天讓他施展自己,放開自己,光芒萬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