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年讀書,遇「服之不衷,身之災也」,曾想:衣所以蔽體,禦寒而已,怎麼穿得不當,還足招禍?遇孔丘「微服而過宋」,曾想:像所謂「萬世師表」那樣方正、古板,道貌岸然連走路都「行不由徑」,吃飯也「割不正不食」,一旦人要殺他,為了避免人注意,怎麼還把平常的衣服都換了逃走呢?此外還遇到許多有關穿著的話,當年都不求甚解,終以不了了之。
辛亥革命初年,我滿身「土氣」,第一次從萬山叢中出來,到一百里遠的縣城考高小。有位年紀比我約大兩倍的同鄉說:「進城考洋學堂,也該換一身像樣的衣服,怎麼就穿這一身來了。」
我毫不知天高地厚,一片憨直野氣,土銃一樣,這麼銃了一句:「考學問,又不是考衣服!」
這一銃非同小可,把對方的眼睛銃得又大又圓。他連聲說:「了不起!了不起!言之有理!有理!」
我當時不辨這是挖苦,還是正語。不求甚解,仍以不了了之。
總之,書是書,我是我。不識不知,書本於我何有哉!
「五四」風暴中,作為一個北方省城的中學生,到上海參加第一次全國學生代表會議。這宛如一枚剛出土的土豆,猛然落入金光耀目的十里洋場。「土氣」之重,和當年從深山落入縣城的情況比來,真有天淵之別了。
如此「土氣」的穿著,加之滿口土腔,甚至問路,十九都遭到白眼。舉目所至,多為紅紅綠綠,油頭粉面。不快之感,油然而起。碰壁之餘,別有一番從所未嘗的澀味在心頭。我咀嚼,回味……後來讀到魯迅先生有關文章時,才恍然悟到:甚矣,穿著亦大有文章也!
魯迅先生在《上海的少女》一文中,曾說過這樣一段話:「在上海生活,穿時髦衣服的比土氣的便宜。如果一身舊衣服,公共電車的車掌會不照你的話停車,公園看守會格外認真地檢查入門券,大宅子或大客寓的門丁會不許你走正門。所以,有些人寧可居斗室,餵臭蟲,一條洋服褲子卻每晚必須壓在枕頭下,使兩面褲腳上的摺痕天天有稜角。」
啊,原來如此。不過這只是一個方面。還有魯迅先生尚未行之於文字的,這姑且放下不表。
且說當年北京,我總覺有所不同。儘管歲月飛逝,人事滄桑,而陰丹士林一類的藍大褂「江山」,總穩如磐石。男女老幼,富貴貧賤,無不甘為「順民」。春夏秋冬,時序更迭,藍大褂卻總與其主人形影相隨也。溽暑盛夏,儒雅之士,倘嫌它厚,改換紡綢、夏布之類的料子而已。但其實,那也不見得真穿,出門時,多半搭在肘彎上作樣子,表示禮貌罷了。短促的酷暑一過,又一元復始了。其他季節,不管「內容」如何隨寒暖而變化:由夾而棉,或由棉而皮;也不管怎樣「錦繡其內」,外面卻總罩著一件「永恆的」藍大褂。實在說,藍大褂在長衣中也確有可取之處:價廉、樸素、耐髒、經磨,宜於御風沙……對終日在粉筆末的塵霧中周旋的窮教書匠說來,更覺相宜;這不僅使他雪人似的一出教室,輕輕一撣,便故我依然,且在一些富裕的同類和學子面前,代他遮掩了幾許寒酸,使他廁身「士林」,滿可無介於懷了。
不僅此也。在豺狼逞霸,獵犬四出的當年,據說藍大褂的更大功能,在於它的「魚目混珠」。但其實也不盡然。同樣託庇於藍大褂之下,而竟不知所終者,實大有人在!不過同其他穿著相比,藍大褂畢竟「吉祥」得多了。雖然這是無可奈何中的聊以自慰的偏見而已。
某年秋夜,一個朋友把我從天津送到北平。另一個朋友相見之下,驚慌地說:
「呀,洋馬褂!不行,換掉——換掉!」
我窘態萬狀,無言以對。殊不知我失掉「民族形式」的裝備也久矣。他忽然若有所悟地轉身到臥房裡取了一件藍大褂,給我換上,就講起北平的「穿衣經」來。
實在說,我向來是不喜歡「洋馬褂」,鍾愛藍大褂的。不過這以前,此一地,彼一地也。穿著藍大褂在異邦馬路上行走,其引人注目,正不亞於狗熊在廣場上表演。而現在和藍大褂重結不解之緣,恰是「適懷我心」了。
不久,我就穿著這「適懷我心」、而且又能「魚目混珠」的藍大褂,到了闊別的十里洋場。
不知怎的,也許因為久別重逢,分外興奮了吧,我這如此「土氣」的藍大褂,昨天整整半日,魯迅先生仿佛都沒有發覺。第二天用過早飯,一同登樓。坐定之後,正不知話題從何開始。窗明几淨,鴉雀無聲,旭日朗照,滿室生輝。我們恬淡閒適,萬慮俱無。如此良辰,正大好傾談境界也。這時魯迅先生忽然把眉頭一揚,好像哥倫布望見新大陸似的,把我這「是非之衣」一打量,驚異地說:
「藍大褂!不行,不行。還有好的沒有?」
我感慨地說:「北方之不行也,洋馬褂……」
他沒待我說完,就接著說:
「南方之不行也,藍大褂呀!洋馬褂倒滿行。還有好的沒有?」
我一面答有,一面把那頓成「不祥之衣」的藍大褂下襟,往起一撩,露出了皮袍面:這是深藍色的,本色提花的,我叫不出名字的絲織品。堪稱大方、素雅,而且柔和、舒適。
魯迅先生一見,好像發現了我的保險單一樣,喜不自勝地說:
「好!好!滿及格!」
他放心了。面露微笑地噴了一口煙說:
「沒事別出門。真要出門時,千萬不能穿這藍大褂。此地不流行。否則易被注意、盯梢,萬一被盯上可不得了!」
當時的確如魯迅先生所說:「滬上實危地,殺機甚多,商業之種類又甚多,人頭亦系貨色之一,販此為活者,實繁有徒,倖存者大抵偶然耳。」
接著他就談到不但要注意穿著,而且要注意頭髮梳整齊,皮鞋擦光等等。蓬首垢面、衣冠不整、外表古怪,都足引起注意,鬧大亂子。連舉止也都要留神……「這是用犧牲換來的教訓呀。」
他結論似的這麼來了一句,又點起一支煙,吸了一口,若有所思地沉默了一下,接著說:
「在上海過生活,就是一般人穿著不留心,也處處引起痲煩。我就遇到過。」
他又噴了一口煙,停頓了一下,用說故事的口氣,從容不迫地一邊回憶,一邊說起來:
「有一次,我隨隨便便地穿著平常這一身,到一個相當講究的飯店,訪一個外國朋友,飯店的門丁,把我渾身上下一打量,直截了當地說:
「『走後門去!』
「這樣飯店的『後門』,通常只運東西或給『下等人』走的。我只得繞了一個圈子,從後門進去,到了電梯跟前,開電梯的把我渾身上下一打量,連手都懶得抬,用腦袋向樓梯擺了一下,直截了當地說:
「『走樓梯上去!』
「我只得一()層又一層地走上去。會見了朋友,聊過一陣天,告辭了。
「據說這位外國朋友住在這裡,有一種慣例:從來送客,只到自己房門為止,不越雷池一步。這一點,飯店的門丁、開電梯的,以及勤雜人員等等,都司空見慣了。不料這次可破例了。這位外國人不但非常親切而恭敬地把我送出房門,送上電梯,陪我下了電梯,一直送到正門口,恭敬而親切地握手言別,而且望著我的背影,目送著我遠去之後,才轉身回去。剛才不讓我走正門的門丁和讓我步行上樓的開電梯的人,都滿懷疑懼地閉在悶葫蘆中……」
他噴了一口煙,最後結束說:
「這樣社會,古今中外,易地則皆然。可見穿著也不能等閒視之呀。」
1961年9月3日追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