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中的自己作文(一)
大家好,我叫陳文琦,今年8歲,在沙口路第二國小三、二班學習。
小時候,總是聽見親戚朋友對我的爸爸媽媽說:「你家的女孩兒,小眼睛、小鼻子、小嘴巴,還有一對小酒窩,五官都小到一塊兒了,真是小巧秀氣啊!」我最自豪的是我那烏黑的頭髮,梳成小辮子能夠垂到腰間呢。說起我的長髮不知我和媽媽吵過多少次架,從小到現在,只要媽媽一說給我剪頭髮,我就又哭又鬧,堅決反對,也許我最討厭的是剪髮了。
我最喜歡繪畫,上幼稚園的時候就喜歡這裡畫點兒,那裡畫點兒。媽媽說我亂畫,我批評媽媽不懂藝術,不懂我的創意。不過,我小時候不懂事兒,畫的地方不對,我們家的牆上、門上、桌子上都是我的「作品」。爸爸看我喜歡畫畫,送我去美術班學畫,一直堅持到了現在。至今,我的美術作品已經獲得七八個獎牌了,例如:國際和平杯書畫藝術比賽獲得了特別金獎,十一屆全國中小學生繪畫書法作品比賽榮獲三等獎……我也算小有成績,沒有辜負爸爸的期望吧。
除了畫畫,我還喜歡讀書。爸爸的書櫃專門給我騰出來兩層,讓我放書。我打算好好學習寫作,爭取發表一些作文,報答爸爸媽媽對我學習的支持。
我眼中的自己作文(二)
我有很多優點,比如:我寫字好,心靈手巧,愛勞動,幫爸爸媽媽做家務……不過,我覺得最值得誇獎的是那一件拾金不昧的事。那是一個星期天的下午,我去天中書城看書,一直看到快下班了,爸爸催我快回家。我真有點捨不得走,還一步三回頭的往門口看。突然,我發現台階下有一張藍色的紙。等走近了,才發現那是一張帶有毛澤東頭像的10元錢。我心裡美美的想:這10錢可以買很多零食,還是自己留著吧。突然,我又猶豫了:這10元錢雖然可以各我帶來很多利益,但是這不是自己的,而是別人的,不能要。我想起了老師的教導,要拾金不昧。於是我對爸爸說:「我拾到了10元錢,咱們在這裡等失主吧。」爸爸表揚了我的行為。我們坐在台階上,等了一會兒,只見一位老爺爺左顧右盼,好像在尋找什麼。我走過去,問:「老爺爺,你丟什麼東西了?」老爺爺說:「是的。我給孫子買書時找回10元錢,騎腳踏車拿鑰匙時可能掏掉了,但願還能找到。」「是這個嗎?」我問。「對,就是它,你真是一個拾金不昧的好孩子」,老爺爺感激的說,「謝謝你」,老爺爺拿到錢後就走了。爸爸一個勁的表揚我,我心裡比吃了蜜還甜,因為我做了一件助人為樂的大好事。我就是這樣一個拾金不昧的好孩子。
我眼中的自己作文(三)
我是一個陽光開朗的女孩,一雙大大的眼睛上架著一副眼鏡。不過這絲毫不影響我結快樂的追求,我個子不高,臉上卻永遠洋溢著快樂的笑容,腦後跳躍的馬尾就是最好的見證。
我喜歡看書,最喜歡看那些名著,()因為我總能從那裡面悟出許多道理,從高爾基的《童年》中我感受到了阿列克謝的那份對生活的嚮往。從奧斯特洛夫斯基的《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我感悟到了保樂那份對黨的執著和熱愛。從冰心的《繁星·春水》中我感受到了愛的偉大。從《魯濱遜漂流記》我體驗到了二十八年身處異國他鄉的寂寞。啊!書啊!你那麼讓我為你著迷。
我喜歡遊戲,喜歡與朋友在一起的快樂時光。遊戲成了我們之間最生動的語言,哪怕只有一個毽子,一根皮筋,歡樂中的奔跑,都能讓我感到心情愉悅。我也愛電腦遊戲,常常在網路世界裡感受現代科技的神奇。(國中作文)
我喜歡大自然,喜歡看雨後那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喜歡看彩虹七彩的絢爛光芒,也喜歡看太陽剛初升時光輝景象。似乎,大自然的一切在我的眼裡都是美好神聖的。所以我也喜歡低碳生活,事實上我也是這麼去做的。
我還喜歡幫助同學,這是我比較顯著的一個特點,所以同學們經常和我玩。所以同學們都非常願意與我交朋友。要是同學有什麼學習用品忘帶了,我也會毫不猶豫的向他伸出友誼之手。
這就是我,一個熱愛生活的我,一個感悟生活的我,一個快樂生活的我。我就是我,一個最真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