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中,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一般是總持股額在5%以上。對於上市公司的大股東,特別是當他們決定減持股份時,存在特別的要求。例如,如果公司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在證監會調查期間或被作出行政或刑事處罰決定後未滿6個月的情況下,大股東不允許隨便減持股份。
此外,控股股東的持股比例通常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的50%以上,或者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的50%以上。如果其出資額或持有的股份比例雖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也可被認定為控股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