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又 稱 內朝,是 漢武帝 時期 為加 強皇 權而 設立的 一個新的中 樞 決策 機 構。中朝的成 員主要 包括尚 書、常侍等 親信侍 從,他 們被任命 為尚 書令、侍中等 職 務, 與皇帝一起商 討 軍 國大事。中朝的 設立有以下 幾個主要作用:
削弱相 權:中朝的成立使得丞相等外朝官 員的 權力被削弱,丞相逐 漸被排除出中 樞 決策的核心, 從而 減少了他 們 對皇 權的影 響。
加 強皇 權:通 過提拔出身低微但有 才幹的文人、近臣 參 與 處理朝政,皇帝能 夠更直接地 控制 國家事 務,加 強了皇 權 對相 權的制 約力量。
內廷官 員的培植:中朝的官 員多是皇帝 寵幸的近臣,能 夠很好地 貫 徹皇帝的旨意,不致受到外朝大臣的 牽制。
減少 盜 權 竊柄的 顧 慮: 內朝官地位 較低,可以 減少 對他 們 盜 權 竊柄的 顧 慮。
中朝的 設立是 漢武帝 為了推 進大 統一局面而 採取的一系列措施之一,其他措施 包括 「 罷黜百家、 獨尊儒 術 」、 頒行 「推恩令 」以及 創建刺史制度等。 這些措施共同作用,削弱了相 權,加 強了皇 權, 實 現了思想上的大一 統,有 利於中央集 權的加 強。
需要注意的是,中朝的概念在不同的 歷史 時期有不同的含 義和 套用。在清朝 時期,中外朝制的概念被用 來描述政府分 為中朝和外朝 兩部分,分 別管理 國家 內部事 務和外交 軍事事 務。 這 種制度安排反映了中 國 傳 統政治制度中官僚 體系的 特徵,如科 舉制度、官 員等 級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