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華人民共和 國 國 務院 總理是中 華人民共和 國 國 務院的最高 領 導人, 負 責 領 導 國 務院的工作。根 據 憲法, 國 務院 實行 總理 負 責制, 總理 領 導 國 務院的工作,副 總理、 國 務委 員 協助 總理工作。
中 華人民共和 國的第一任 國 務院 總理 為周恩 來, 現任 國 務院 總理 為李 強。 國 務院每 屆任期 與全 國人民 代表大 會每 屆任期相同, 為 五年。自1982年起, 規定 總理 連 續任 職不得超 過 兩 屆。
國 務院由下列人 員 組成: 總理、副 總理 若干人、 國 務委 員 若干人、各部部 長、各委 員 會主任、 審 計 長、秘 書 長。各部、各委 員 會 實行部 長、主任 負 責制。 總理 負 責召集和主持 國 務院常 務 會 議和 國 務院全 體 會 議, 並根 據 憲法 對 國 務院 賦予的 職 權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