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刑和附加刑是刑法中的兩種刑罰種類。
主刑包括以下五種:
管制: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的一種刑罰。
拘役:短期剝奪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並就近實行教育改造的刑罰。
有期徒刑: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並實行強制勞動教育的刑罰。
無期徒刑: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無釋放日期的刑罰。
死刑: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
附加刑包括以下四種:
罰金:強制犯罪分子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
剝奪政治權利: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
沒收財產:將犯罪分子所有或與犯罪有關的財產收歸國有的刑罰。
驅逐出境:強迫犯罪的外國人離開中國國境的刑罰。
需要注意的是,附加刑也可以獨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