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手勢用於指導交通流量和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幾種:
停止信號。左臂向前上方直伸,掌心向前,右臂沿褲中縫對齊,無任何動作,表示不準前方車輛通行。
直行信號。左臂向左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右平伸,掌心向前,向左擺動,準許右方直行的車輛通行。
左轉彎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左臂與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擺動,掌心向右,準許車輛左轉彎,在不妨礙被放行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掉頭。
右轉彎信號。左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右臂與手掌平直向左前方擺動,手掌向左,準許右方的車輛右轉彎。
左轉彎待轉信號。左臂向左下方平伸,掌心向下;左臂與手掌平直向下方擺動,準許左方左轉彎的車輛進入路口,沿左轉彎行駛方向靠近路口中心,等候左轉彎信號。
變道信號。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擺動,車輛應當騰空指定的車道,減速慢行。
減速慢行信號。右臂向前方平伸,掌心向下;右臂與手臂平直向下方擺動,車輛應當減速慢行。
靠邊停車信號。左臂向前上方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下方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擺動,車輛應當靠邊停車。
這些手勢由交警在交通指揮中使用,旨在有效地管理交通流量,確保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