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是我國刑法規定的刑罰的一種,指在一定期限內剝奪犯罪人的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國適用面最廣的刑罰方法,可謂名副其實的主刑。
有期徒刑的特徵主要包括以下三點:
剝奪犯罪人的人身自由。也就是將犯罪人實行關押,使其與社會隔離。
剝奪犯罪人自由是有一定期限的。即有一定期限的徒刑。犯罪人受刑期限內的自由被剝奪,刑罰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犯罪人恢復自由。
強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人,凡是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這種勞動是強制性的,體現了我國對罪犯實行勞動和教育改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