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火這一概念在中國傳統文化中,特別是在五行理論里,通常指的是與春天和夏天相對應的氣。春天象徵著生命的萌芽,即「木」的特性;而夏天則代表著生命的成長和綻放,即「火」的特性。木火合起來,體現了一種新生的、充滿活力的、積極向上的、充滿希望的狀態。在五行中,木被視為少陽,火則被視為太陽,它們兩者相互關聯,木是火的源泉,火是木的目標。木在這裡扮演的是臣的角色,而火則是君的角色。
在具體的天乾地支體系中,木火年份指的是那些天乾地支中含有甲、乙、丙、丁、寅、卯、巳、午的年份。例如,甲午、乙卯、丙寅、丁巳都是標準的木火年份。而像甲戌和乙亥這樣的年份,雖然不是純粹的木火年份,但也可以算作木的年份,因為甲木克戌土(雖然木的力量有所減弱),乙亥中的亥水生木(使得木較旺)。
需要注意的是,森林火災與木火的概念不同,它是一種自然災害,涉及到失去控制的林火行為,具有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困難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