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格和賓格是語法中兩個不同的概念,用於區分代詞在句子中的用法。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主格(Subjective Case)代詞用作句子的主語,即執行動作的實體。它通常位於動詞前面,例如,在句子“I write”(我寫)中,“I”就是主格代詞,執行動詞“write”(寫)。
賓格(Objective Case)代詞用作句子的賓語,即動作的接受者。它通常位於動詞或介詞後面,例如,在句子“He writes to me”(他給我寫信)中,“me”就是賓格代詞,作爲介詞“to”的賓語。
簡而言之,主格代詞在句子中扮演執行動作的角色,而賓格代詞則扮演動作接受者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