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具體包括兩類:
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這類主犯負責犯罪集團的組織、策劃、指揮作用。
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這包括在犯罪集團中雖非組織、領導者,但在犯罪活動中出謀劃策、特別積極、罪惡嚴重或對發生危害結果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以及在其他共同犯罪中起重要作用、直接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或情節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
對於主犯的處罰,刑法規定有兩種情況:
對於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於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主犯,按照該主犯在共同犯罪活動中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或者按照其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此外,對於聚眾犯罪中的首要分子,也按照上述原則處理。聚眾犯罪是指糾集多人共同實施一項犯罪活動,如聚眾鬥毆、聚眾哄搶公私財物等,這種犯罪形式不具有較固定的犯罪組織和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