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遊人員是指依照《導遊人員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導遊證,接受旅行社委派,爲旅遊者提供嚮導、講解及相關旅遊服務的人員。
導遊的主要工作內容包括引導遊客感受自然和文化的美麗、解決旅途中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以及在食、宿、行等方面提供幫助。導遊人員通常掛靠在旅行社或集中的導遊服務管理機構。導遊人員按業務範圍可分爲海外領隊、全程陪同導遊人員、地方陪同導遊人員和景點景區導遊人員;按技術等級劃分,分爲初級、中級、高級和特級導遊員,根據其獲得的資格年限和業績進行晉升。要在中國境內從事導遊活動,個人必須取得導遊證,這通常是在取得導遊人員資格證書後,與旅行社訂立勞動合同或在導遊服務公司登記後,向相關旅遊行政部門申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