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企業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具體標準根據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如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2000萬元以下的爲中小微型企業,其中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的爲微型企業。
此外,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這類企業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小微企業”是一箇習慣性的叫法,並沒有一箇嚴格意義上的界定,目前所說的“小微企業”是和“大中企業”相對來講的。具體可諮詢官方機構獲取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