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間國際組織是由若干主權國家爲了實現特定目的和任務而建立的國際組織。
這些組織通常根據多邊國際條約或創設性文件建立,並有一套常設的組織機構來規定其宗旨、原則及活動章程。政府間國際組織的主要特徵包括:它們是根據國家間的多邊條約建立的,成員一般是主權國家,沒有權力超越成員國政府直接對其地方、法人或個人行使職權,也不能幹涉成員國的內部事務。這些組織可以分爲一般政治性組織和專門性組織兩大類,前者如聯合國,後者如萬國郵政聯盟和世界氣象組織等。
政府間國際組織是由若干主權國家爲了實現特定目的和任務而建立的國際組織。
這些組織通常根據多邊國際條約或創設性文件建立,並有一套常設的組織機構來規定其宗旨、原則及活動章程。政府間國際組織的主要特徵包括:它們是根據國家間的多邊條約建立的,成員一般是主權國家,沒有權力超越成員國政府直接對其地方、法人或個人行使職權,也不能幹涉成員國的內部事務。這些組織可以分爲一般政治性組織和專門性組織兩大類,前者如聯合國,後者如萬國郵政聯盟和世界氣象組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