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建築是指使用耐久性建築材料建造的,設計使用期限通常在兩年以上的建築物。
這些材料包括鋼、鋼筋混凝土、水泥、磚、木、石等。這類建築物的特點是用材具有較好的耐久性,存續期間相對較長。永久性建築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或公路兩側建築紅線控制範圍內建造,包括各種構造物或設施,但不包括公路設施。此外,永久性建築在法律上有一箇法定的存續期限,通常不超出兩年,若審批時限超出兩年即可視爲永久性。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使用高耐久性材料建造的建築具有較長的使用壽命,但沒有任何建築可以達到真正的“永久性”和“無限存續性”。永久性建築與臨時建築相對應,後者通常指設計使用期限不超過兩年的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