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教養方式是指父母在教育、撫養子女的日常活動中表現出的行為傾向,它包括父母對孩子的要求、反應、情感表現等方面,是父母教養觀念、教養行為及其對兒童的情感表現的一種組合方式。
父母教養方式通常被歸納為兩個維度,即接受-拒絕維度和控制-容許維度。根據這兩個維度的不同組合,可以形成四種主要的教養方式,分別是權威型、專斷型(獨裁型)、溺愛型(放縱型)和忽視型。以下是詳細介紹:
權威型教養方式。父母對孩子既設定適當的行為標準,又給予指導和支持,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中逐漸形成自信、獨立、合作等積極性格特徵。
專斷型教養方式。父母對孩子提出嚴格的要求,並傾向於對孩子進行嚴厲的懲罰,以使孩子絕對服從。
溺愛型教養方式。父母對孩子有無限的期望和愛,幾乎不設定行為規則,儘可能滿足孩子的所有需求,使孩子容易形成依賴、任性等不良性格特徵。
忽視型教養方式。父母對孩子既缺乏情感上的關心,也缺乏行為上的要求和控制,與孩子的交流很少,導致孩子產生自卑感,不願嘗試新事物。
父母的教養方式對兒童心理和社會的發展有重要影響。理想的教育方式通常結合了權威、民主和適度的控制,有助於培養孩子的自尊、自信和社會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