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保險是一種保險產品,其主要特點是:
定義:當被保險人在保險期滿或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時仍然生存,保險人負責給付保險金。這意味着,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內死亡,則沒有任何給付,也不退還保險費。
目的:生存保險的主要目的是爲了滿足被保險人一定期限之後的特定需要,例如子女的教育資金、婚嫁金或被保險人的養老金等。
類型:
快返型年金:這類產品可以用來作爲理財保障,保障時間有定期的,有終身的,在投保後第五年之後開始返錢,到期後再一次性給你返還利息,或者是逐年給你返還利息。
養老年金:這類產品是用來補充養老的,保障時間是終身。要在退休以後才能開始,按年或者是按月領錢,領取終身與你生命等長的現金流。
教育年金:這類產品是用來給小朋友做教育金用的,保證時間是15年、20年不等。在保單快到期的前幾年開始逐年返錢,用來支付孩子的大學學費。
特點:生存保險具有很強的儲蓄性,以儲蓄爲主,亦被稱爲儲蓄保險。
綜上所述,生存保險是一種以被保險人的生存爲給付條件的保險產品,旨在滿足被保險人一定期限之後的特定需要,如教育、婚嫁或養老等。它通過定期給付保險金的方式,爲被保險人提供長期的經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