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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自我決定理論

自我決定理論(Self-Determination Theory,SDT)是一種關注人類動機和行爲的心理理論,由美國心理學家Richard RyanEdward L. Deci於20世紀80年代提出。

自我決定理論強調個體的自由選擇能力和自我決定程度在動機形成中的作用,認爲個體的行爲是由內在需求和外部環境共同驅動的。該理論將人類行爲分爲自我決定行爲和非自我決定行爲,強調驅力、內在需求和情緒是自我決定行爲的動機來源。

自我決定理論認爲,個體的三種基本心理需求——自主性、勝任感和聯結感,是推動行爲的重要因素。其中,自主性是指個體感到自己的行爲是自我決定的,而非受外界強制;勝任感是指個體感到自己有能力完成某項任務;聯結感是指個體感到與他人、環境有密切的聯繫。這些需求滿足可以顯著增強個體內在動機,影響動機的連續體,從外部動機到內部動機的發展。

此外,自我決定理論還包含認知評價理論、有機整合理論、歸因定向理論等子理論,分別從不同角度探討動機的來源、發展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