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制裁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的行爲所實施的法律制裁。它包括兩種主要形式:
行政處分:這是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係對違反行政法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實施的行政制度。行政處分的種類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六種形式。
行政處罰:這是由特定的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實施的行政制裁。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務、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此外,還有一種措施稱爲勞動教養,它是由公安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規、危害社會秩序和他人人身安全,但尚不構成犯罪的違法行爲者所實施的懲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