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稅的具體時間取決於稅種和納稅人的具體情況。以下是基於搜索結果的詳細信息:
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需要在每月的15號前向國稅或地稅部門申報並繳納。
個人所得稅通常在每月的7號前向地稅部門申報並繳納。
企業所得稅應在季度末的次月15日前向稅務機關申報並繳納。
印花稅通常在年底的12月份申報一次。
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通常每半年申報一次,具體時間可能因地區而異。
對於工資、薪金所得,需要按月納稅,納稅人在次月的15天內提交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稅款。
個體商戶經營的所得應按年計算繳納,分月預繳,下個月的7天之內繳納完畢。
事業單位承包或承租經營的,需在年終後30天內繳納稅費。
在國外經營的所得需要在年終後10天內提交納稅申報表並繳納相應的稅費。
此外,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可能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覈定。對於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情況,可以按次納稅。如果納稅期限遇到法定節假日,可能會順延。如果納稅人以1個月或1個季度爲一箇納稅期,則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如果以更短的週期(如1日、3日、5日、10日或15日)爲一箇納稅期,則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並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