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這個詞在中文裡具有多重含義,具體可參考如下:
指舊時的區、鄉、村政府辦公的地方,如區公所、鄉公所、村公所。
指舊時的同業或同鄉組織辦公的地方,例如布業公所、四明公所等。這些組織通常是同一行業或同一地區的人為了共同利益而設立的。
指某些特定的機構或組織,如收容乞丐的棲流公所,或幫會組織等。
綜上所述,「公所」既可以指代政府機關,也可以指代特定行業或地區的組織機構,甚至用於指代某些特定的收容或社會組織。
「公所」這個詞在中文裡具有多重含義,具體可參考如下:
指舊時的區、鄉、村政府辦公的地方,如區公所、鄉公所、村公所。
指舊時的同業或同鄉組織辦公的地方,例如布業公所、四明公所等。這些組織通常是同一行業或同一地區的人為了共同利益而設立的。
指某些特定的機構或組織,如收容乞丐的棲流公所,或幫會組織等。
綜上所述,「公所」既可以指代政府機關,也可以指代特定行業或地區的組織機構,甚至用於指代某些特定的收容或社會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