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借款人是指兩人或多人共同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款的個體。
這種安排在住房按揭貸款中很常見,例如,夫妻雙方可能會作為共同借款人向銀行申請貸款購買房屋。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所購買房屋的共有權人,也可以是符合貸款要求的其他自然人。在法律上,共同借款人被視為借款人,並對債權人負有連帶責任,這意味著債權人可以向任何一個共同借款人主張全部的債權。每個共同借款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如果其中一個借款人履行了義務,他們有權要求其他借款人償付他們應當承擔的份額。共同借款人的認定順序通常是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親屬或法定監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