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併和收購雖然都是企業間的一種交易行爲,但它們在交易目的、交易方式和對企業法人資格的影響上有所不同。兼併通常指的是一家企業吸收另一家或多家企業,使其成爲自己的一部分,或者新設一箇企業,而收購則是指一家企業購買另一家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資產或股權,目的是獲得對目標企業的控制權。
在兼併中,被兼併企業的法人資格通常會被終止,而在收購中,被收購企業可能仍然保留其法人資格。兼併可能發生在企業財務狀況不佳或生產經營停滯的情況下,而收購則可能發生在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狀態下。
簡而言之,兼併更多地涉及企業之間的合併,可能導致一方或雙方企業的法人資格終止,而收購則更多地涉及獲取目標企業的資產或股權,目的是獲得控制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