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炭敬是清朝時期地方官員對京官的一種特殊賄賂方式,主要體現在夏季和冬季對京官的「孝敬」。具體來說:
冰敬:在夏天,地方官員會以夏季降溫的名義向京官上貢銀子,這種做法相當於現在的降溫費。
炭敬:在冬天,地方官員則以冬季取暖的名義向京官上貢銀子,這種做法相當於現在的取暖費。
冰炭敬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明代,但在清代得到了發展和完善。這種做法在當時被認為是合法的行賄受賄,屬於陋規體系的一部分。儘管冰炭敬被視為一種「灰色收入」,但它實際上是一種政治資源交換的方式,地方官通過這種方式與京官建立和維護關係,以獲取政治上的支持和幫助。
冰炭敬的金額並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據官階大小、奉托重輕、交情深淺等因素來決定。在清朝,官員的法定俸祿並不多,因此地方官通過這種方式來增加自己的收入。冰炭敬的送法也相當講究,通常使用漂亮的信封和暗語來表示禮金的數目,如「梅花詩八韻」、「四十賢人」、「毛詩一部」等,分別代表八兩、四十兩和三百兩銀子。
綜上所述,冰炭敬是清朝官場中的一種特殊行賄方式,通過這種方式,地方官員向京官提供「孝敬」,以換取政治上的支持和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