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旨在臨時剝奪某些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這種措施通常由公安機關在緊急情況下採取,適用於以下情形:
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人。
被害人或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其犯罪。
在嫌疑人身邊或住處發現犯罪證據。
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在逃的人。
有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可能的嫌疑人。
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嫌疑人。
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人。
刑事拘留是一種緊急情況下採取的措施,需要同時具備上述情形之一,且拘留的決定權屬於公安機關。在特殊情況下,如來不及辦理逮捕手續時,可以先行拘留以剝奪現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刑事拘留不同於其他強制措施,如拘傳、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它是一種完全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手段。刑事拘留的採取和執行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確保程式合法、手續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