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掌管的職責包括:審理案件、制定刑法和司法解釋、掌管全國司法行政等事務。
刑部是中央審判機關,不僅負責司法,還要負責官奴婢、財務審計勾稽、關禁的管理等。刑部有權判決流刑以下的案件,但定罪之後須將人犯連同案卷送大理寺覆核,之後奏請皇帝批準。同時,刑部也會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共同掌管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覆核,形成「三法司制」。
刑部掌管的職責包括:審理案件、制定刑法和司法解釋、掌管全國司法行政等事務。
刑部是中央審判機關,不僅負責司法,還要負責官奴婢、財務審計勾稽、關禁的管理等。刑部有權判決流刑以下的案件,但定罪之後須將人犯連同案卷送大理寺覆核,之後奏請皇帝批準。同時,刑部也會與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共同掌管重大案件的最後審理和覆核,形成「三法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