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魅,漢語詞語,也可以稱作“祛魅”、“解魅”等,源於馬克斯·韋伯所說的“世界的祛魅”,原意爲對於科學和知識的神祕性、神聖性、魅惑力的消解,即指主體在文化態度上對於崇高、典範、儒雅、元話語的能指疑慮或表徵確認,它發生在西方國家從宗教神權社會向世俗社會的現代型轉型中。
通俗來講,去魅是指對於過去一貫信奉的或被追捧的人或物或事或感情或文化或定論,受到新的認識後地位下降,即祛除其原有的魅力,用更客觀和理性的態度去看待。例如,受到一些因素影響,人們看待上位者,如有錢有權高學歷的人羣,會下意識地認可對方(可能並不具備)的魅力,祛魅就是放下這種成見,客觀的看待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