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術語
「受案」是法學術語,指的是法院、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接受原告、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審理需求或案件材料的過程。
在刑事案件中,受案通常只涉及形式上和表面上的審查,而在民事案件中,受案是法院對訴訟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只要屬於法院職責範圍且手續基本齊全就予以接受的過程。此外,受案並不等同於立案,受理的範圍通常大於立案的範圍。受案是立案的前提條件之一,但受理後,經過進一步審查,如果材料不符合立案標準,可能不會進行立案。
法學術語
「受案」是法學術語,指的是法院、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接受原告、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審理需求或案件材料的過程。
在刑事案件中,受案通常只涉及形式上和表面上的審查,而在民事案件中,受案是法院對訴訟主體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只要屬於法院職責範圍且手續基本齊全就予以接受的過程。此外,受案並不等同於立案,受理的範圍通常大於立案的範圍。受案是立案的前提條件之一,但受理後,經過進一步審查,如果材料不符合立案標準,可能不會進行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