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內部互助。合作社促進成員之間的互助合作,尤其是在資金方面。資金充足的成員可以幫助資金短缺的成員,例如通過貸款,實現內部資源的有效分配和利用。
規模經濟。通過集合眾多農民的力量,合作社可以實現規模經濟,比如購置大型機械設備、建設投資晾曬場地、修建加工和儲藏設施等,從而提高生產效率。
對外談判能力提升。合作社可以將分散的農民集中起來,提高在農資採購、產品銷售、服務外包、政府資金等方面的談判力度,從而獲得更好的條件。
風險抵禦能力增強。合作社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和產後服務,幫助推廣先進的農業科學技術,提高農民抵禦市場風險、經營風險和自然風險的能力。
政府與農民的橋梁。合作社收集社員的信息和訴求,理性地傳遞給政府,並將政府的農業政策有效地傳達給社員,促進政策的順利推行。
促進產業發展。合作社通過組織功能,提高農業標準化、規模化、市場化程度,實現產業增效和農民增收。
服務水平提升。合作社為成員提供農資供應、農機作業、技術信息等統一服務,提升服務水平。
推動鄉村振興。合作社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中發揮重要作用,通過構建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為農服務綜合平台、農村現代流通體系等,解決農業問題,促進鄉村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