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不同判的現象主要由法官對法律規範的理解差異、事實認定的差異、自由裁量權的運用不同、證據和當事人舉證差異、法官的個人偏見或審判風格不同、地域、時間和環境的影響導致。具體如下:
法律和司法解釋適用差異。不同案件中,針對具體個案的法律、司法解釋的適用存在不同觀點。
自由裁量權的不同運用。法律賦予法官在一定範圍內的自由裁量權,不同法官可能會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
證據和當事人舉證差異。證據的充分性和可信度,以及當事人是否聘請專業法律服務人員都會影響判決結果。
集體決策的影響。在一些情況下,判決需要多人共同討論決定,這可能導致對案件的不同理解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