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神父告解,是天主教教會七件聖事之一的告解聖事,也稱為和好聖事。在這個聖事中,信徒向合法的聖職人告罪,對所告的罪痛悔並定改,藉同一的聖職人赦罪後,便從天主獲得領洗後所犯罪過的赦免,同時亦與因犯罪而傷害了的教會和好。告解意味著以心靈的誠實和兒童的天真去會晤耶穌的愛,並且要接納「羞愧的恩寵」,好能領會天主寬恕的意義。
在告解時,神父可能會說你不需要再提過去的罪過了,因為它們已經被赦免了。在這種情況下,你可以向神父解釋你的處境,他能夠調整他對你的指導。如果你解釋,例如,你有一個靈修導師,並正遵循著一個靈修計劃,他就會明白你是在做一個很好的懺悔,且有目的地爭取靈修進步。另一方面,如果你所說的「虔誠的懺悔」是一種「全面性的懺悔」,也就是說,你想告解你過去生活中、甚至是一段很長的時間裡(例如去年一年)所犯的罪過,那麼在你告解之始,有必要向神父提及此事。在這樣一種全面性的懺悔中,通常我們會說出我們已經告解過的罪過,為的是在靈性上激起我們真誠的悔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