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均田制是一 種土地分 配製度,起 源於北魏, 並在隋朝和唐朝初期 繼 續 實施。 該制度的核心特 點 包括:
土地分配。政府 將土地分配 給 農民, 這些土地原本 屬於 國有, 農民需要向政府交 納租 稅, 並承 擔一定的徭役和兵役。
土地所有 權 與使用 權。分配 給 農民的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 後 歸 農民所有,但也有部分土地在 農民死 後需要 還 給 國家。
土地 兼併 問 題。 隨 著人口的增 長和土地的稀缺,均田制的 實施基 礎——土地 國有制逐 漸被破 壞, 導致土地 兼併 現象日益 嚴重。
特定群 體土地分配。 對於有爵位的 親王、 貴族和公侯,以及各 級官府和官 員,均田制 規定了不同的土地分配 標準。
限制土地 買 賣。 儘管均田制 限制土地 買 賣,但 隨 著 時 間的推移, 買 賣 限制有所放 寬, 為地主豪 強 兼併土地提供了便利。
唐朝均田制的 實施,在一定程度上促 進了社 會 經 濟的 發展,但也反映了 當 時社 會 階 級 關係的 變化, 並成 為 後 來 兩 稅法 實施的基 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