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是元、明、清 時期在西北和西南地 區 設定的由少 數民族首 領充任 並世 襲的官 職。
土司又 稱土官或土酋,通常是西北、西南地 區的少 數民族部族 頭目任 職,在 這些地 區,土司 擁有自己的 軍 隊、行政 機 構和法律 體系, 並且 這些 職位通常可以世 襲。
土司制度的目的 在於 實 現 「以夷制夷 」的策略,即在少 數民族地 區任命 當地少 數民族首 領作 為官 員,以 維持 該地 區的 統治和管理。 這 種制度在明代 達到鼎盛,但清代 開始 實行改土 歸流政策,逐 漸 將 這些地 區 納入更直接的中央 統治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