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租期有兩種不同的含義,具體如下:
房屋租賃中的租期:
租期是房屋租賃契約中約定的房屋占用時長。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條,租期有明確的法律上限,不得超過二十年。
超出此期限的部分視為無效。
租期的確定通常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結合實際需求和法律規定共同決定的。
租賃期滿後,雙方可以選擇續簽契約,但新的租期同樣不得超出二十年的法定限制。
DHCP伺服器中的地址租期:
當一個IP位址分配給MAC地址後,在租期內,默認這個MAC地址的IP為該地址,不再進行分配。
當租期到期後,該地址被回收,重新分配。
這兩種含義分別涉及房地產租賃和計算機網路配置,展示了「租期」一詞在不同領域中的不同套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