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事故的原因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工程結構設計不合理或計算錯誤。這可能導致結構在受力時失去穩定性。
施工前的準備工作不足。如未編制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缺乏技術安全措施交底,或特定施工項目未經專家評審論證。
施工現場管理鬆懈。可能導致各種質量安全管理制度流於形式,施工人員缺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施工材料和工藝問題。例如,混凝土結構的質量問題(如蜂窩、痲面等),或模板支撐系統、腳手架、起重設備的結構設計不合理或計算失誤。
地質條件和環境因素。如基坑開挖時土壁未留足夠的安全邊坡,或土質不良、地下水或地表水滲透等,可能導致土壁失穩和滑坡。
超載、外力衝擊或嚴重偏心荷載。這些因素可能使已建結構或支撐系統失穩。
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如缺乏有效的安全防護裝置,或未按程式拆除腳手架等。
此外,還有其他因素,如執法不嚴、建築市場管理失範、安全和質量責任制不落實等,也可能導致坍塌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