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未按規定為您補繳社保,您可以採取以下步驟來要求公司補繳社保:
協商解決。首先,嘗試與您的僱主進行協商,要求其補繳社保。
勞動仲裁。如果協商未果,您可以在離職後一年內,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仲裁。在仲裁過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勞動契約、工資支付記錄等證據。
法院訴訟。如果勞動仲裁無法解決問題,您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尤其是在涉及社保待遇賠償問題時。
社保稽核部門投訴。您還可以向社保稽核部門投訴,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補繳。
稅務部門介入。如果單位拒不履行補繳義務,稅務部門可以介入,採取措施如扣押、查封、拍賣等手段來抵繳社保費用。
請注意,根據《勞動法》第100條規定,用人單位無故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繳納;逾期不繳的,可以加收滯納金。因此,通過勞動監察或法院途徑可以有效迫使僱主補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