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死亡的法律後果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喪失民事主體資格。被宣告死亡的人喪失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婚姻關係終止。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關係自動解除。
繼承開始。被宣告死亡人的個人合法財產開始繼承。
民事法律關係消滅。被宣告死亡人此前參加的民事法律關係不再有效。
財產取得的返還。被宣告死亡期間被他人取得的財產,在宣告死亡的判決被撤銷後,有權請求返還。
人身關係恢復。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現,其法律後果會變得複雜,人身關係有條件恢復。
收養行為的效力。被宣告死亡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間,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養的,死亡宣告被撤銷後,一般不因未經本人同意而主張收養行為無效。
時間不一致時的法律後果。如果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時間不一致,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後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與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後果相牴觸的,則以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為準。
在異地的民事活動。如果該公民在異地依然生存,並不影響其在那裡的民事活動。
這些後果表明,宣告死亡在法律上產生與自然死亡相似的效應,但也存在一些特定情況下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