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賬簿的保存期限根據其性質和重要性有所不同。以下是各類會計賬簿的保存期限: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保管期限是30年。
月度、季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的保存期限為10年。
固定資產卡片在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應保管5年。
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其他輔助性賬簿、會計檔案移交清冊的保存期限為30年。
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以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保存期限為25年。
月度、季度財務報告的保存期限為3年。
其他會計資料的保存期限則可能根據具體情況和法律規定有所不同。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規定可能會根據最新的法律法規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