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速度=總路程/總時間
平均速度等於物體在某段時間內所經過的總路程除以該段時間。
平均速度是一箇標量,用來描述物體運動平均快慢程度的物理量,其計算公式爲:平均速度=總路程/總時間。在這個公式中,總路程是指物體在某段時間內所經過的路程,總時間是指物體在該段時間內的起始和結束時間之差。需要注意的是,平均速度的大小與物體的運動狀態無關,無論是勻速、加速、減速還是變加速運動,都可以通過這個公式計算平均速度。同時,如果物體的運動是非直線運動,則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計算路程和時間,以得出正確的平均速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