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商是一個由張翔提出的概念,旨在衡量個人自覺遵守社會規則和法律的能力,以實現個人利益和生活幸福的最大化。以下是關於律商的詳細解釋:
定義:律商是指一個人為了從社會中獲取個人利益和生活幸福最大化而去自覺遵守,以互利共贏為宗旨的社會公意規則的自律能力大小的衡量標尺。簡而言之,律商就是一個人遵守法律、規律和紀律的能力。
背景:張翔是《律商》一書的作者,該書於2002年由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張翔是瘋狂英語創立人李陽的親弟弟,其父親李天德曾任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副台長、總工程師,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無線局局長。母親薛菊芳是國際廣播電台高級工程師。
內容:《律商》一書探討了律商的概念、重要性以及如何提升個人的律商。書中提出了律商的十大衡量標準,包括為自由行為作擔保、為生活幸福付勞動等,旨在幫助讀者理解並提升自己的律商水平。
意義:律商不僅是一個衡量個人自律能力的標尺,也是社會交往和個人成功的重要因素。通過提升律商,個人可以更好地遵守社會規則和法律,實現個人目標的同時,也能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綜上所述,律商是一個重要的概念,它不僅關乎個人的成功和幸福,也是社會進步的基礎。通過提升律商,每個人都可以為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