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在中國主要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來實施。其中,《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明確規定了性騷擾的定義和法律後果。
性騷擾是指違背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圖像、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具有性本質內容的、不受歡迎的侵權行為。這種行為使當事人受到冒犯、脅迫、羞辱,導致了不良的心理感受或敵意、不友好的工作(學習)環境。在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實施者利用權力、地位和優勢實施與性有關的行為,騷擾者出於性方面的原因將受害人置於敵意、不友好或無禮的工作和學習環境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條,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也對性騷擾行為進行了規定,對於嚴重的性騷擾行為,警方可以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等處罰。
總的來說,中國法律對性騷擾持零容忍態度,不僅對性騷擾行為本身進行打擊,還要求相關單位採取措施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發生,確保受害人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