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辦理暫住證,需要遵循以下步驟和要求:
辦理對象和條件。暫住證主要針對年滿16周歲、計劃在成都暫住一個月以上的外來人口。
所需材料。根據暫住情況,攜帶相應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照片、戶口本、租房契約、房屋產權證等。
辦理流程。在到達暫住地後7日內,前往暫住地公安派出所設立的暫住人口登記站或視窗申領暫住證。提交所需材料,並填寫申請表格。
辦理費用。根據相關規定,IC卡暫住證的收費標準為20元/證。
辦理時限。一般情況下,公安機關在收到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材料後,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暫住證的辦理。
注意事項。確保所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如果暫住證信息需要變更,應及時到原發證公安派出所辦理變更手續。
請根據具體情況調整辦理流程和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