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規則是法律體系中的一個核心概念,用於確定哪些規則是有效的,並且構成了一個法律體系。
根據哈特的理論,承認規則是法律體系中用以評價構成這一制度的規則的效力的標準。它是法律體系內的其他判準或規則的效力來源,但本身不直接具有效力。承認規則的存在及其內容是一個社會事實問題,它為個別法律的資格提供承認,從而使得個別的法律得以組成一個法律體系。簡言之,承認規則是判斷法律是否有效時的預設,它能判斷是否存在一個有效的法律體系,以及判斷某個法律是否是該法律體系的規範標準。
承認規則是法律體系中的一個核心概念,用於確定哪些規則是有效的,並且構成了一個法律體系。
根據哈特的理論,承認規則是法律體系中用以評價構成這一制度的規則的效力的標準。它是法律體系內的其他判準或規則的效力來源,但本身不直接具有效力。承認規則的存在及其內容是一個社會事實問題,它為個別法律的資格提供承認,從而使得個別的法律得以組成一個法律體系。簡言之,承認規則是判斷法律是否有效時的預設,它能判斷是否存在一個有效的法律體系,以及判斷某個法律是否是該法律體系的規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