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拗怒"這個詞語有兩種主要的含義:
憤怒不平:這個意思主要體現在歷史文獻中,如《舊唐書·鄭畋傳》中的「殊不知五侯拗怒,期分項羽之屍;四冢既成,待葬蚩尤之骨。」以及清袁枚的《續新齊諧·陰氏妹》和清龔自珍的《送徐鐵孫序》中的相關描述。這些文獻中的「拗怒」都表達了一種憤怒不平的情緒。
抑制怒氣:這個意思主要體現在對「拗怒」一詞的解釋中,如《文選·班固》中的「蹂躪其十二三,乃拗怒而少息。」以及唐李復言的《續玄怪錄·李衛公靖》和清蒲松齡的《聊齋志異·巧娘》中的相關描述。這些文獻中的「拗怒」都表達了一種抑制怒氣的狀態。
此外,「拗怒」在詩詞語言中也有特殊的含義,被稱為「拗體」,這是指律、絕詩每句平仄都有規定,誤用者謂之「失粘」。不依常格而加以變換者為「拗體」。這種「拗」必須用「救」,平拗仄救,仄拗平救,以調節音調,使詩句聲調和諧。有拗有救,才不為病句,這就稱為「拗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