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本人身份證、戶口本原件及複印件。這是證明個人身份和戶籍情況的基本文件。
手寫變更申請書。申請書中需要說明改名的理由,如重名、名字諧音生活不便、受歧義等。
改名字原因說明。如果需要,可以詳細說明改名的具體原因,例如父母離異後隨母姓等。
父母參與。如果改姓,需要父母一方的簽字;單獨改名則不需要父母參與。
改名字的流程大致如下:
瞭解相關法律規定。在決定改名字之前,瞭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姓名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準備相關材料。根據上述列表準備所需材料。
提交申請。前往當地公安局或戶籍管理部門提交改名申請,並附上所有準備好的材料。
審覈及批准。提交申請後,當地公安局或戶籍管理部門將對申請進行審覈。審覈通過後,相關部門會通知申請人進行下一步操作。
公示及登記。審覈通過後,當地公安局或戶籍管理部門將在一定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爲7至14天。如無異議,公示期結束後,相關部門會通知申請人前往辦理登記手續。
領取新身份證件。完成登記手續後,申請人將領取新的身份證件,上面會顯示新的姓名。在領取新身份證件之前,需要交回舊身份證件。
請注意,具體所需材料和流程可能因地區而異,建議在準備之前先諮詢當地公安局或戶籍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