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券是一種政府教育補貼制度,主要目的是在維持政府對教育的補貼的同時,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提升教育質量,並給家長提供更多的選擇機會。具體來說,政府會把原本直接投入公立學校的教育經費,按照生均單位成本折算成有價證券,即教育券,然後直接發放給家庭或學生,學生可以憑藉教育券自由選擇政府認可的學校(包括公立學校或私立學校)就讀,不再受學區限制。教育券可以沖抵全部或部分學費。學校收到教育券後,可以憑此到政府部門兌換相應的教育經費。
美國經濟學家米爾頓·弗里德曼首次提出了教育券的理論,他主張改變政府對公立學校的直接補助方式,將資金以教育券的形式發放給每位學生,使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選擇就讀的學校。教育券的實施在不同地區有不同的效果和爭議,一些地區認為它可以激發學校的辦學活力,提高教育質量,而一些反對者則擔心它可能損害公立學校的利益,增加社會階級對立的可能性。
總的來說,教育券是一種旨在通過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來提升教育質量並增加家長選擇權的政策工具。然而,它的實施也伴隨著各種爭議和條件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