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階制(Ecclesiastical Hierarchy),也稱為「教階體制」,是基督教神職人員的等級和教務管理的組織和體制。這個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等級:
主教(Bishop)。天主教會的最高等級,包括教皇、樞機主教(紅衣主教)、大主教和一般主教等,每個等級負責特定的管轄區域(教區)。
神父(Priest)。在天主教中,神父負責執行聖事和主持彌撒,但通常沒有主教那樣的管轄區域。
助祭(Deacon)。在天主教中,助祭的職責包括協助神父和主教,以及在彌撒中擔任重要角色。
牧首(Patriarch)。在東正教會中,牧首是最高等級的神職人員,相當於天主教中的教皇。
此外,還有一些其他等級,如修士大司祭、修士司祭和修士輔祭等,這些等級在東正教會中較為常見。教階制在基督教會有著悠久的歷史,早在公元2至3世紀期間,羅馬天主教會內就完成了統一教會和建立系統教階制的歷史過程。教階制不僅定義了神職人員的等級和職責,也對教會的管理和組織結構產生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