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局的職責主要包括:
管理文化、旅遊、體育、文物等領域。包括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文化作品,以及組織實施文化、旅遊文物資源的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
負責旅遊產業的發展。這包括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實施旅遊形象的推廣,以及監督管理旅遊企業的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和規劃。指導旅遊資源的開發和保護,負責旅遊統計和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紅色旅遊等。
監督管理旅遊安全。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負責旅遊從業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包括制定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培訓和上崗培訓計劃。
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如政府或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總的來說,旅遊局主要負責規範和管理旅遊行業,保護旅遊資源,提升旅遊服務質量,同時促進文化、體育和文物領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