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本身並不是人類發明的,它是客觀存在的物理量,描述了事件發生的順序和持續時間。然而,人類爲了記錄和測量時間,發明了各種計時工具和技術。
早期人類通過觀察天空顏色的變化、太陽的光度來判斷時間。
古埃及人發現影子長度會隨時間改變,發明了日晷。
古代中國人發明了銅壺滴漏和水鍾,以及通過燒香來計時。
1283年在英格蘭的修道院出現了史上首座以砝碼帶動的機械鐘。
1657年,惠更斯發現了擺的頻率可以計算時間,造出了第一個擺鐘。
1797年,美國人Eli Terry獲得了鐘的專利權,被視爲美國鐘錶業的始祖。
這些發明都是爲了更準確地記錄和測量時間,但時間本身並不是由這些發明產生的。